当前位置:首页 > 租赁生活

滕州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的通知

一、签订范围

2020年第三、四季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合格的家庭。

二、签订时间

2021年6月22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6月22日:1-25号家庭

6月23日:26-50号家庭

6月24日:51-75号家庭

6月25日:76-100号家庭

三、携带要件

1、主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所租住房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到A4纸上一份。

4、所租住房产权手续(①已确权的提供产权证原件;②已购商品房未确权的提供购房合同③回迁房提供回迁协议原件④未确权的自建民房当地居委会出证明证明写清租房地址,所租房屋归谁所有,房屋未确权原因等。申请时此证明已提交的、本次无须再开具。⑤未办房改的单位公房或单位小产权房由分房单位出具分配情况证明;⑥房屋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出具的抵押证明);

5、以主要申请人的姓名开户的滕州市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提供储蓄卡的,需把储蓄卡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地点

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塔寺北路769号、市政府东邻)住房保障窗口(三楼H324窗口)电话:5572647、5566385。

五、注意事项

1、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协议需主要申请人及所租住房产权人亲自办理;

2、所租住房产权人去世的,可由其配偶提供关系证明代为办理;非房屋产权人配偶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办理人继承该房屋证明手续。

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办理协议签订手续,并佩戴口罩,经过询问登记、体温检测等程序后进入服务大厅。

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1日

附:签订协议人员名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