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恒创公司人员想要租我在盛天悦景台小区的一间门面,自己签署租赁合同,门面钥匙也交出去了,对方一边称‘肯定租’一边称‘公司审核流程繁琐’,最终一纸租赁合同‘流产’。至此,门面闲置数月。” 阳女士门面至今未出租 近日,市民阳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反映,几个月来,她被一纸单方面签署的合同困扰,门面至今未出租,损失了数万元的租金该如何维权?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门面产权人: 每月月供2.5万元,门面闲置造成利益受损 14日,记者采访报料人阳女士得知,原来在去年10月份,从事房地产工作的曹先生联系阳女士,想要租赁其位于盛天悦景台小区的一间门面。 经协商,阳女士于去年11月来到桂中大道恒创·惠屋联行办公点,签署门面租赁合同,承租方为:柳州恒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创公司”)。 而曹先生称,合同须上报位于贵州的总公司审核,得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就这样,阳女士签署合同后,在无任何抵押物及凭证的情况下,把门面钥匙交给对方。 阳女士与曹先生的聊天记录 阳女士认为,自己签署租赁合同,就已经生效。从去年11月15日左右开始,她多次催促曹先生按合同支付租金,而对方一边积极表态门面“肯定租”,另一边却以“公司审核流程繁琐”为由一拖再拖,最终于去年12月下旬得到回复:“该租赁合同公司内部审核未通过,门面租不了!” 阳女士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她被租门面一事困扰。两个月的时间门面闲置不算,期间有人要租门面,也因为与恒创公司签署了合同,无法转租他人,导致门面至今租不出去。自己曾到恒创公司讨要说法,未果。 阳女士多次上门维权未果 柳州晚报ID:gxlzwb 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校对:刘慧 责任审核:邓国全 微信合作、洽谈请联系:(微信);领奖、咨询请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