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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报名排序及分配的通知

各申请人:

根据《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近期拟开展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报名排序及分配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自2018年12月3日取得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资格,尚未报名的轮候家庭。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三、待分配项目

本次报名按项目户型进行,轮候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一室户型相关移交事宜

为充分发挥公租一苑、公租二苑市级公租房保障效率,鉴于以上两个项目中一室户型在报名分配中存在报名人数不能覆盖空置房源数量及部分轮候人员长期不选取房屋的情况,经商市保障房中心、市安居集团,现决定公租一苑、公租二苑一室户型再开展一次报名后,后续将停止该户型报名排序工作。

现有一室户型轮候选房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的,视作放弃配租,将其状态调至待报名状态,仍可参加一室一厅户型报名。后续一室户型清退房源交由市级统一分配。

五、报名排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具体步骤

1.登录平台



2.填写信息


(3)填写报名信息;

①主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③上传资格审核表照片;

④根据家庭情况勾选对应序列,第五序列为默认项无需勾选;

⑤上传对应序列证明资料照片,第五序列无需上传;

⑥仔细阅读“承诺书”勾选“我同意承诺书”;

⑦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⑧报名完成,收到提示信息。提示内容为:您的报名申请提交成功,请等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手机号码。

(三)报名须知

1.报名申请提交时间顺序与排列顺序无关。

2.选择第一、二、三、四序列的家庭,需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至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实(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政务中心二楼保障房业务受理窗口),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或者法定形式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报名该序列无效,默认报名至第五序列。

3.每个轮候家庭只能参加一个租赁型保障房项目一种户型的报名,确认后不予更改。

4.报名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手机号码,报名须填写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手机号码。

(四)排序规则

报名截止后,经复核符合分配条件的对象,轮候选房顺序按照《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排序,具体如下:

第一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

第二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第三序列: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

第四序列: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

第五序列:已审批的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同一序列内的,按照审批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若审批时间相同的,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再次排序。

2.已公示的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轮候选房顺序名单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有特殊原因申请人需调整轮候序列或自愿放弃现有轮候选房顺序位次的,由主申请人向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调整或从原项目轮候选房顺序名单中剔除,保障资格依然有效,仍可参与后续排序报名。

3.轮候排序期间,因家庭情况变动导致序列发生变化的,需主动向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六)排序结果公示

1.公示方式

(1)官方网站公示

(2)官方微信公示

2.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4月20日。

六、分配入住

市安居集团根据《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排序分配轮候名单》公示的轮候选房顺序,结合清退房源情况,依序通知轮候家庭选房。

七、咨询电话

特此通知。

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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