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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出租汽车管理规定被罚款5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7日,上海江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因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未造成后果的且未达到其车辆总数的20%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5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上海江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未遵守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1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即在车辆驾驶员被处暂停营业期间,仍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该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上海江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构成了违规驾驶行为。对此,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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