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台湖镇璟秀欣苑: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现房,租金单价为31元/建筑平方米·月(不分楼层、朝向),租金单价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等。 项目位置: 通州区台湖镇东石东三路7号院; 公交:通12路,通68路(泰和一号街区站); 地铁:亦庄线次渠站、亦庄线亦庄火车站; 周边配套设施 教育资源:次渠北里幼儿园、次渠家园幼儿园、东方剑桥翰林华馨幼儿园、明日星幼儿园、通州区台湖镇中心小学、通州区神树希望小学、东石村培彦小学、月河学校; 休闲购物:百发隆购物中心、次渠购物中心、新城商厦购物中心、苏宁易购、永辉超市、物美超市(台湖爱心超市店)、世纪华联超市(次渠店); 医疗保健:通州第三医院、次渠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比较少通州区老年病医院。 项目户型图 中套型一居室D反户型 户型编号:D、D反 房屋朝向:南/西 建筑面积:约51.41-52.06㎡ 房屋租金:约1593.71-1613.86元/月 中套型两居室C反户型 户型编号:C反 房屋朝向:东南/东南+西 建筑面积:约54.13-54.25㎡ 房屋租金:约1678.03-1681.75元/月 大套型两居室A反户型 户型编号:A、A反 房屋朝向:东西/东西+北/东西+南 建筑面积:约57.37-58.16㎡ 房屋租金:约1778.47-1802.96元/月 公共租赁住房 一、配租资格 (一)退租申请人选择本项目对接公共租赁住房的,退租申请人及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 (二)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居民可以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 二、配租标准 一个承租户(公房)或一个自建房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流程 (一)退租申请人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且户籍在项目范围内的退租申请人可自行前往枫桦社区居委会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处(地址:西砖胡同2号院8-1)申请资格备案。审核通过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的,可参照第二章“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流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自建房家庭申请 1.资格申请及审核。户籍在本址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前往枫桦社区居委会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处(地址:西砖胡同2号院8-1))申请资格备案,审核通过后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 2.申请登记。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的家庭成员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提交户口本、《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3.公示。工作人员现场登记、核实自建房位置和范围(留存影像),将自建房家庭现场居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自建房家庭方可申请本项目对接公共租赁住房; 4.拆除验收。自建房家庭将自建房移交实施主体进行拆除,并签署《自建房拆除验收单》; 5.选房及备案。实施主体按照自建房拆除验收时间组织选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选定房号后在《房源使用单》上签字,实施主体将选房结果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6.签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持有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材料要求,自行前往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