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27日,南通鑫宸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因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保证其完好、安全,被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整。 据金融界了解,南通鑫宸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能保证其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南通鑫宸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构成了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期间,未保证其完好、安全的违规行为。对此,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南通鑫宸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