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公租房分配工作,规范公租房管理、分配、运营使用和退出机制,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石狮市出台了《石狮市元兴、灵秀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施方案》,这是我市首次出台的公共租房配租方案。 如果你想租住公租房的话,继续往下看,看你可否申请 一、保障对象 (一)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对象: 1.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取得常住户口3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4.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对象: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对象: 1.具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房源情况 1.位于鸿山镇元兴工业园区公租房,共1110套间,每套(间)面积约在20㎡左右,户型一房一卫。 2.位于灵秀创业园区廉租房(公租房)项目,共788套,每套面积约在60㎡左右,户型二房一厅一卫一厨。 三、租金标准 1.鸿山镇元兴工业园区公租房租金价格:2.5元/㎡.月。 2.灵秀创业园区公租房租金价格:6元/㎡.月。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申请条件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1.《石狮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3.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本市工作的相关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提供《石狮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免交收入证明; 5.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 6.诚信承诺书。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属企、事业单位可采用集中承租的方式,由各企事业单位统一以书面形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可参照本方案文件规定对各类对象配租条件进行审核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