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只要市价的45%,如果租的话有40%~90%的补贴。没错,这就是厦门的保障房~ 保障房有两种: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租赁房。今天来个详解,厦门保障房申请指南,包括申请条件、补贴、优惠…… 目前新一批的保障房还没有发布,具体申请条件还不清楚,所以这里讲的是各类房申请基本条件。想要申请的伙伴们,先看一下自己符不符合这个基本的条件,耐心等待哦。 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1 户籍: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 住房: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家庭收入: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 资产: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单身居民:年满30周岁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②、③、④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特困人员: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①、②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年执行的收入限制: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 3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2020年期执行的标准: 配租房型 可以租几间房: 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面积多大: 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补助? 租金补助: 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 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补助40%; 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补助70%; 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补助80%;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补助90%。 物业服务费补助: 属于低收入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40%的物业服务费补助。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80%的物业服务费补助。 领取补助收入标准 1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2 低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 3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 有哪些申请程序? 1 意向登记 符合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2 公开摇号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3 正式申请 根据摇号结果及是否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单列分配对象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 审核确认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 组织选房及手续办理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查阅网站:厦门市建设局网站 最新一批次配租方案发布以后,宝啊也会及时推文提醒大家~ 租房讲完了,接下来讲商品房 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购通常分为两大类: 一类面向社会大众配售 另一类则面向各类人才 现在还有“三高”住房 面向社会大众配售的保障性商品房 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无住房家庭。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 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注意,购买商品房没有收入和资产的限制! 申请家庭成员要求 ①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②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③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④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①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②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③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④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⑤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有哪些户型面积? 户型面积(建筑面积): 一房型45㎡左右, 二房型60㎡左右, 三房型70㎡左右。 相比普通商品房有哪些售价优惠? 售价优惠:统一装修,售价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并给予一定优惠,原则上优惠55%。 以最近一批选房的商品房(地铁社区)举例: 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本批次房源项目销售均价为: 1 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均价为1382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2 同安区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均价为12708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3 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均价为14611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申请分配程序有哪些? 1 意向登记 符合保障性商品房批次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 2 公开摇号 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组织公开摇号; 3 申请受理 根据摇号结果,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查受理; 4 审核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5 选房配售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怎么退出、交易? ☺权属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 ☺权属登记之日起满5年,如需上市转让的,应当按原购房价与届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一定比例(55%)向市国土房产部门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如需购买、继承或受赠其它住房的,应当先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退出保障性商品房。 也就是说,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5年以后可以交易,但是赚到的钱的55%交回市国土 保障性商品房申请由哪个部门进行办理?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查阅网站:厦门市建设局网站 以上是面向社会大众配售的保障性商品房~ 再来讲 面向人才配售的保障性商品房 需要注意的是 要申请人才配售的保障性商品房 首先得确认人才身份 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 高层次及骨干人才,指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经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年龄限制。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厦无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购保障性商品房或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不受厦府〔2017〕37号文件第九条申请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人数、取得户籍年限、单身年满35周岁的限制。 户籍未入厦且在厦无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由公共租赁住房责任部门视房源情况,适时组织配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①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②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③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④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⑤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申请家庭成员要求 ①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②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③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④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哪些户型面积 建筑面积:A类人才不高于120㎡,B类人才不高于100㎡,C类人才不高于80㎡,骨干人才不高于70㎡。 哪些售价优惠统一装修,售价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并给予一定优惠,原则上优惠55%。 有哪些申办程序? 1 人才类型确认(集中时间,全程网办) ①申请确认: 人才经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用人单位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对公综合服务平台提交人才类型确认申请。 ②初步确认: 市重点产业行业责任部门负责审查并提出初步确认意见。 ③审核确认: 市人社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确认结果提供给市建设局。 2 申购保障性商品房(可单独批次配售) ①意向登记: 经人人才类型确认后,符合保障性商品房人才批次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 ②公开摇号: 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组织公开摇号; ③申请受理: 根据摇号结果,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查受理; ④审核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⑤选房配售: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怎么退出、交易 1 权属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 2 权属登记之日起满5年,如需上市转让的,应当按原购房价与届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一定比例(55%)向市国土房产部门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3 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如需购买、继承或受赠其它住房的,应当先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退出保障性商品房。 也就是说,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5年以后可以交易,但是赚到的钱的55%交回市国土 哪个部门办理? 人才类型确认 市人社局 ☺查阅申办网站: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 申购保障性商品房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查阅网站:厦门市建设局网站 以上就是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啦 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是“三高”企业 还可以尝试申请“三高”住房 “三高”保障性商品房房源安排 目前“三高”保障房的摸底已经结束 这次摸底提供了以下三个社区房源(非最终确定房源):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套)、三房型(套)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套)、三房型(套) 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套)、三房型(套) 房屋建筑面积: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 计划竣工时间约2020年6月。 申请条件 分配对象: 为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本企业骨干员工,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应符合在厦无住房、房产转让行为满5年等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单身员工可不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 注意:其他不能申请的条件和上文社会批次商品房申请没有区别,但是,“三高”可以不用受单身员工可年满35周岁的限制,以及家庭申请两个厦门户口的限制。 申请条件: 1 “三高”骨干员工 是“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在经厦门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三高”企业中工作 2 收入要求 当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税数额为准)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 3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4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位),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凭,下同); ⑵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⑶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24个月; ⑷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不满足以上条件也可以享受吗? 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条件。 但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且达到年工资和薪金收入要求,经该“三高”企业认定的,也可视同为骨干员工。 在不突破该“三高”企业可获得配租配售份额的前提下,该类人员可参照享受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对于配售保障性商品房的,视同骨干员工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该“三高”企业实际享受数的20%。 申请程序 1 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分配名单经“三高”企业确认,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每年7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将汇总名单发函市住房保障中心 2 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发函市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复核骨干员工的学历、职称、社保、户籍、工资薪金等基本条件;由市住房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复核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在厦住房等情况。 3 综合上述各部门复核情况,纳入保障性商品房单独批次审核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对符合配售条件的,按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交房入住后的使用、退出、监督管理等事项按保障性商品房规定执行。“三高”企业切块分配房源在1年内未能配售的,由市住房部门收回。 4 此外,市住房局在全市统一分配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划出一定比例,针对未纳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的“三高”企业,根据实际房源情况安排单独批次配售给骨干员工。 以上就是厦门全部保障房的申请汇总啦~ 另外还有大家关心的保障性住房最新进度 厦门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10月形象进度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至2020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1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根据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2019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1万套(截止目前已开工约0.93万套)。 自2017年以来,我市陆续开工及续建共计26个市级项目,其中,华铃花园二期工程、新阳居住区一期工程、同安城北小区B地块工程、九溪小区和高林居住区二期工程已竣工备案,华铃花园三期工程、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工程、园博公寓、珩琦公寓和后吴公寓正在进行专项验收,其余16个在建市级项目进度如下: 【1个项目位于思明区】 1.保障性住房林边公寓 项目位于思明区半屏山路与下堡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面积约0.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96套。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桩基工程施工。 【2个项目位于湖里区】 2.保障性住房仁和公寓 项目位于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金山西路以北、金莲路以东,用地面积约1.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约2000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生鲜便利店、商业等服务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3.保障性住房湖边公寓 项目位于湖里区金山路与虎仔山西路交叉口西南侧,总用地面积0.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40套,配套建设生鲜超市、洗衣房、健身房等服务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3个项目位于海沧区】 4.新阳居住区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目位于海沧区新阳工业区后祥路以北,孚中央西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约6568套,配套建设一所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环卫设施等配套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5.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 项目位于海沧区东孚街道孚莲路与东孚西二路交叉口东北侧,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4536套。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6.保障性住房雍厝公寓 项目位于海沧区海新路东侧,总用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120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生鲜便利店、商业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4个项目位于同安区】 7.保障性住房官浔公寓 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潘涂村北侧,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约3784套。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8.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 项目位于同安区滨海西大道与二环南路交叉口西北侧,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4516套,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9.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 项目位于同安区祥平街道同集北路以东,卿朴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53.4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4902套,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10.保障性住房龙秋公寓 项目位于同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起步区中部,城中东路西侧,总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700套,配套建设商业、社区服务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桩基工程施工。 【6个项目位于翔安区】 11.黎安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目位于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大道以东。总用地面积约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394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公园、环卫设施、生鲜超市及其他商业配套。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室外工程施工。 12.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 项目位于翔安区新店镇翔安南路与窗东路交叉口以东,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871套,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 13.新店地铁社区林前综合体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界路两侧,城场路西南侧,总用地面积6.4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3103套。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幼儿园、社区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14.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大道以西,总用地面积5.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413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社区商业、生鲜超市、物业等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15.保障性住房浯家公寓 项目位于翔安西路以北,洪钟大道以东,总用地面积6.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520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生鲜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商业等服务设施。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室工程施工。 16.洋唐居住区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目位于翔安区新店镇翔安南路与洪钟大道交叉处西南侧,总用地面积9.9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99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4646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社区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等配套用房。截至10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