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一套房 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回应来了 ↓↓↓ 武汉市江岸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即使名下有一套房,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目前人均月收入在3000元以内、单身在3500元以内 (三)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目前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提示: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除武汉市外其他地区申请公租房条件请以当地要求为准 小鄂温馨提示 在湖北政务服务网 『申请公租房』 有保障又实惠的公租房 可以一键get 具体操作 1.打开并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找到“一事联办” 2.在“一事联办”专栏找到“申请公租房” 3.选择所在区域(除武汉市以外,湖北省内其他地区“一事联办”系统暂仅支持低保对象在线申请公租房,其他申请对象可前往线下申请办理) 5.选择“网上办理”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除了申请公租房(实物)以外 也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缓解资金压力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 赶紧行动起来吧~ -- “办事不出门,随时随地办” -尽在鄂汇办- 主管单位: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运营: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