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人条件: 16周岁以上(含16岁)、65周岁(含65岁)以下的,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熟练骑行自行车自然人。 办卡须知: 市民本人凭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车IC卡一张。办卡时签订公共自行车租车业务协议,并交自行车押金200元,预存服务费100元。 租车卡使用: 租车卡仅限本人使用,每卡每次限租一辆自行车。租车卡丢失应及时向运营中心挂失。市民在租车时用IC卡解锁,还车时刷IC卡结束租车。用户可随时退卡,办理手续后退还200元押金及剩余服务费。 租车计费: 公共自行车采取阶梯式收费,一小时内骑行免费。收费标准第1个至第2个小时(含)为1元;第2小时至第3小时(含)为2元;第3小时至24小时(含)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24小时内(含),最高收费65元。超过24小时没有还车最高收取1500元人民币,目的是为了让市民及时还车,避免恶意偷盗。 在平房区内骑行公共自行车到达任何站点,1小时内均可以达到,如果用户骑行不到一小时,到站点还车再重新刷卡计时租车。换句话说,如果百姓保护公共设施得当,及时还车,绝大多数骑车人均可免费骑用公共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