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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运营!天津机场这些出租车被罚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方账号“津门交通铁军”发布了“天津机场出租汽车违规案例警示通报”,全文如下——

11月3日以来,执法部门针对机场区域不服从调度、违规揽客、乱停乱放、骗取短途通行卡等扰乱客运秩序的突出问题,紧抓线索严查速办,坚决持续打击违规运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出租汽车违规运营案件22起,其中不服从调度14起、离车揽客3起、骗取短途通行卡3起、不按规定使用车内设备1起、使用过期且与车票不符的短途通行卡1起,现将上述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津E**760车辆骗取短途通行卡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津E**102车辆骗取短途通行卡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津E**728车辆骗取短途通行卡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津E**947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车内设备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津E**120车辆离车揽客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津E**688车辆离车揽客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津E**711车辆离车揽客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津E**835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津E**413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津E**657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津E**257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津E**453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津E**739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四.津E**698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五.津E**390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六.津E**834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七.津E**475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停运一天及批评教育。

案例十八.津E**470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停运一天及批评教育。

案例十九.津E**508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批评教育。

案例二十.津E**985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停运一天及批评教育。

案例二十一.津E**726车辆不服从调度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批评教育。

案例二十二.津E**328车辆使用过期且与车牌不符的短途通行卡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给予卡片作废及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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