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3证券简称:申科股份公告编号:2016-07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分别与关 联方浙江瑞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远重工”)、浙江瑞远数控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远数控”)签署了《租赁合同》,出租坐落于诸暨市陶 朱街道建工东路1号的重工厂房1号、2号、3号、4号车间,厂房内设备、办公楼 及相关附属设施,租赁期限两年,租金合同总金额4,800万元。该关联事项经公司 201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且在履行中。 瑞远重工、瑞远数控由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何建南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何铿先 生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何建南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瑞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瑞远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于2015年8月7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乙方应缴 纳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2)乙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于2016年6月20日前,按照原状返还厂房及附属 物品、设备设施。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原有基础装修,如有破损,修复费用由乙方承 担。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 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 应赔偿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终止租赁事项是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和 经济损失,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