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才租赁住房2018年受理工作 开始啦!!! 2018年11月11日在“智汇下沙科技城·梦圆杭州东部湾”创新创业推介会上重磅推出的“金沙英才之家·汇澜公寓”,即开发区人才租赁住房,受理工作正式开始。 地理位置 金沙英才之家汇澜公寓 坐落于大学城北地块,北临凌云街,东至千帆路,西至城市景观河,南临城市绿地。 ◆服务配套: 国内领先的长租公寓品牌运营商运营; ◆生活配套: 水云和达城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学城北农贸市场; ◆商业配套: 百联奥特莱斯、超市、汽车维护保养、电信营业厅、诊所、儿童舞蹈艺术培训、儿童美术培训等; ◆教育配套: 凌云街幼儿园、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所属学校、开发区启源中学等; ◆交通配套: 公交390路凌云街文海北路口站;距地铁一号线文海南路站2公里,可在小区门口乘坐公交390路至二号大街绕城高架站下车进行换乘。 小区实景 周边环境 样板房实景 户型一览 名称 A B C D E F 户型 90㎡ 套房 120㎡ 套房 单间 (含卫) 单间 (不含卫) 单间 (不含卫) 单间 (不含卫) 租金 (元/套/月) 3150 3600 1260 1150 930 780 注:相应价格不含物业、水电、能耗等费 申请要求 租赁对象 第一类 ◆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A类人才“一事一议”); 第二类 ◆经认定的区属用人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第三类 ◆经认定的区内重大创新平台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为世界前200所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和前“985”、“211”高校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区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房源标准 ◇第一类人才户型不受限制; ◇第二类人才可以选择成套二居室住房(仅限夫妻双方均符合此类人才条件的)或成套住房中的单间; ◇第三类人才户型为成套住房中的单间。 租金及补贴 “先交后补”“租补分离” 即由人才按照实际租金自行缴纳给房屋管理单位(租金金额根据市场评估价每两年调整一次),管委会按《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安居补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每年补贴一次。 准入条件 1.第一类人才 ①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外籍申请人还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②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2.第二类人才 ①与区属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才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②持有杭州市区常住户籍,外籍申请人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③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3.第三类人才 ①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区内重大创新平台,并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才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②持有杭州市区常住户籍,外籍申请人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一年四季没有比冬天更深沉,更厚实,更有意境了,有谁能比冬天这样的使人冷静,使人清醒,使人激奋!走进冬天,让我们打开心扉。 申请材料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租赁住房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企业半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5.《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外籍申请人需提供《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 6.家庭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申明具结书;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7.《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第(一)类人才提供);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三)类人才提供); 9.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第(二)类人才提供)。 注:已按照《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2018年市级试点受理公告》通知申请市级158套试点房源的申请人申请开发区人才租赁住房的仅需提交《开发区人才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受理期限和方式 申请受理期限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2月28日,受理结束后统一开展审核和摇号选房。 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材料请在杭州东部创新创业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网()上提交,此次申请受理全部采取网上受理,不设立现场申请受理点。 申请流程 咨询电话 心动不如行动 还不快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