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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出租车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长垣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召开长垣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
地点:长垣市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人名单
张帅征(政府工作人员)、王金成(政府工作人员)、邢士红(政府工作人员)、刘洋(政府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王志红(政府工作人员)、徐慧玲(政府工作人员)、刘永康(政府工作人员)、王永兴(个体工商户)、郭新卫(自由职业)、王好建(自由职业)、侯保忠(自由职业)、许新峰(自由职业)
经营者:赵景福(出租汽车经营者)、王如学(出租汽车经营者)
定价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姬丁琪(企业经营者)
专家学者:杜晗(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人大代表:任海涛(企业负责人)、王素芝(企业负责人)
政协委员:蔡天亮(企业负责人)、岳国栋(企业负责人)
社会团体:张振元(消费者投诉中心主任)
有关部门:赵双成(政府工作人员)、张文行(政府工作人员)、曹晓阳(政府工作人员)

三、成本调查办法和结论
根据《长垣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的调查报告》,此次长垣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采用对出租车司机发放成本调查表,随机对部分巡游出租汽车进行调查,实地走访汽车维修、保养、车检等场所,做到全面了解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维成本。同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筛选、汇总,经核算,我市巡游出租汽车2022年单位运行程成本和单位运营成本分别为1.13元/公里和1.89元/公里。

四、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
(一)基本运价:起步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超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调整为1.6元。
(二)计程超8公里后,超出部分每公里运价在基本运价基础上调增50%,即每公里2.4元。
(三)等候费:运营时速低于12公里及以下时,执行时距并计收费,5分钟内免费,5分钟后每5分钟为计量单位加收1元。
(四)夜间行使费:夜间出租车起步价为7元/2公里,每公里运价1.6元,时间为22:00至次日5:00.
(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的要求,为加快市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出租车行业实际,新能源出租车起步价上浮1元,即白天7元/2公里,夜间8元/2公里。
(六)建立车用天然气价格与出租车运价联动加收燃油(气)附加费机制,以车用天然气价格6.56元/公斤为基准价,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高于6.56元/公斤(含)并持续20天,启动增加1元燃油(气)附加费,当天然气价格低于6.56元/公斤并持续20天,取消增加的1元燃油(气)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燃油(气)附加费调整时点时,不再履行报请市政府同意程序,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制发文件,并抄报市政府。

方案二:
(一)白天:起步价由原来的5元(含2公里)调整为6元(含2公里),超过2公里由原来的每公里1元调整为每公里1.5元,超过5公里由原来的每公里1.5元调整为每公里1.8元。
(二)夜间:晚上22点至次日早上6点起步价由原来的6元(含2公里)调整为7元(含2公里),超过2公里由原来的每公里1.2元调整为每公里1.5元,超过5公里由原来的每公里1.8元调整为每公里2元。
(三)计程:超过8公里后,每公里运价在基本运价基础上调增50%,即每公里2.2元。其余内容与方案一保持一致。
五、其他事项
此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设旁听席,凡有意向参加旁听的群众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2月26日9点前现场填写报名表后入场参加(迟到者禁止入场),并遵守会场纪律。

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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