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7月10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在云南旅游期间租车被敲诈”的投诉,云南省大理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称,租车行已退还网民全部1000元,含修理费、折旧费及误工费。 网民在留言中称,当时他说租车费用实际只有44元,加上保险、服务费共计139元。车辆维修期间不应缴纳服务费和保险费,应该按照每天44元计算。但对方称今天的租车费用为44元,但是明天该车辆就需要400元一天的租车费用,他需承担后两天的租车费用于维修,共计800元。 这位网民最后请求:一是对该公司车辆年限真实性进行查证,该车油表已严重老化,预估已超过营运车使用年限;二是彻查该公司是否有营运证,有营运资格;三是在哈*平台租车时,已购买了平台保险,保险中规定车损3000元以下时,承租方无需承担折旧费,想问该划痕维修为什么仍然需要承租方赔付。 对此,大理市交通运输局7月10日回复称:网民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经大理市交通运输局核实,6月29日经市运政所工作人员与网民及租车行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租车行退还网民1000元(含修理费、折旧费及误工费),经电话与网民联系,网民已确认收到租车行1000元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