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扣费问题,美丽屋总部与分公司互踢皮球” 成都的周先生在今年11月8号通过美丽屋房屋租赁管家办理了房屋租赁业务。周先生说,本以为依托专业平台可以省点心,但是没想到却遭遇了麻烦事。 按照周先生的说法,他今年11月8号在签约之时一共交付了4814.35元,其中包含1400元的押金、547元的管理费还有三个月的房租2850元。不过在11月14日,周先生因个人原因突然提出解除租房合同,而按照合同约定周先生违约需要支付1900元的违约金,对此周先生表示能够接受。然而就在周先生以为美丽屋公司在扣除违约金之后,会把其他剩余的款项一并返还他时,却发现收到的退款数字不对。 周先生给特搜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当初缴纳了4814.35元,扣除1900元违约金、547元的押金,以及11月8号到14号的房租,那么美丽屋还应该退还周先生2191.67元,但实际上周先生只得到了1305元的退款,数额相差886元。于是周先生就找到美丽屋房管沟通,对方回复称无法给出解释,如果想要拿回退款可以去起诉,否则不予理会。 特搜记者获悉此事后,电话联系了美丽屋北京总部,但是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发生在成都,需要由当地房管来进行处理和解答,并提供了美丽屋成都房管的电话。随后特搜记者拨打了成都房管的电话,然而他却表示,自己只是当地办理业务的员工,扣款细则均由北京总部处理,建议还是联系北京总部。 由于双方都以不清楚为由回避记者的提问,那么周先生反映的账目不清问题是否属实,记者也无从得知。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美丽屋是全国性长租公寓品牌,隶属于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而根据北京联优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简介显示,该公司除了是一家基于SaaS平台的长租公寓运营商外,还拥有“美丽屋”“金宣”两个长租公寓品牌。 目前由于美丽屋公司与周先生就退费问题协商不畅,那么周先生又该怎么办呢? 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冰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周先生虽然违约了,但是被扣除了高达3000多元的费用,这就可能构成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时美丽屋方应当仅扣除违约金,但美丽屋还扣除了房租费用和管理费以及一笔无法说明原因的费用。如果周先生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支持这些额外费用的。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合同违约的赔偿。 (注:本报道截稿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因审稿流程会适当迟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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