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容县人民法院拍卖处置一间位于南宁市区的商铺。南宁市民冯先生以114万多元拍得,事后却发现,商铺约一半不在拍卖公告展示的商铺中,且已被出租给他人,并收了30年租金。 花费上百万元,拍得一间商铺 今年4月底,容县人民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发布公告称,5月12日,对被执行人甘某和谢某共有的,位于南宁市盛天果岭1号地下室B292号商铺进行司法网络公开拍卖。 拍卖公告显示,标的物产权面积为64.93平方米,与隔壁B291号商铺打通使用,内无明显分界线,有租赁,起拍价为84万多元,评估价为131万多元。 公告展示的拍卖物的不动产单元图。 今年5月初,冯先生见到了拍卖公告。竞拍前,他实地查看了商铺,结合公告展示图,以为标的物全部在蛋糕店内。5月13日,经过多轮竞价,冯先生以1146198.6元的最高竞价拍得B292号商铺,随后付清余款。 一半已被出租 公告并未明示 6月27日,冯先生拿到法官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进一步了解后才知道,商铺有约30平方米不在蛋糕店内,且已被出租,并收取了30年租金;而他在竞拍前,曾致电拍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并未告知这一信息。 “拍卖公告展示的信息不全,让我产生误解。”冯先生说,他找法官理论,法官称拍卖公告展示了摊位的货架,且公布了不动产单元图。 但他认为,拍卖公告未明示货架在拍卖范围中,即使算上货架,货架后面仍有约30平方米未展示在拍卖信息中,而且户型图没有详细的尺寸信息,让他无法判断商铺界址。 7月25日,冯先生向法官提出撤销拍卖合同的申请,并于7月底将书面申请寄给容县人民法院。 法院清空商铺所涉杂货店 以此交付遭拒 这些铺面被租出去后,被改造成蛋糕店和杂货店等,这就造成B292号商铺有30多平方米在蛋糕店内,另有约30平方米在蛋糕店隔壁的杂货店等生鲜市场摊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