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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世华邦拖欠房租?长租公寓问题不断,房东租客该如何维权

近日,杭州多个长租公寓被爆拖欠房东租金,比如蛋壳公寓、青客公寓和小蓝鲸等。现在,豪世华邦也加入到了这一行列。

一位下城区流水苑的房东给住在杭州网爆料称,去年6月开始,委托豪世华邦房产中介公司托管出租,租期为两年。从去年6月到今年1月份,租金发放一直正常,每月10号都会按时打钱。但从2月至今,暂停了租金发放,已经有两个月没有正常发放租金。

记者从房东那里了解到,此事的最新情况是,豪世华邦已于3月18日晚给房东打了1个月房租,对另1个月的房租的发放,目前没有任何说法。

对于此事,豪世华邦回应称,目前给房东的房租已经支付到了3月14日。现在的情况是,租客到期不续租,考虑到疫情影响不好出租,目前正在和房东沟通。

问题一:当长租公寓企业因为资金链紧张问题而暂停经营时,并给房东和租客带来实际损失,房东租客如何维权?

答:

一、房东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长租公寓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对房东履行按时缴纳房租的义务。因此,房东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长租公寓企业按时缴纳房租,具体维权步骤可采用:(1)协商并留存沟通过程的相关证据;(2)可通过发送书面函件的方式要求长租公寓企业履行合同;(3)委托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违约方发送律师函;(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租客如何维权?

对于长租公寓企业暂停经营而给租客造成损失的情形,建议租客核实其与长租公寓企业间合同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维权,维权方式可参考上文所述。

问题二:在疫情的背景下,长租公寓企业单方面强制要求房东减免租金。面对这类事情,法律有什么相应规定?

答:

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的通知》规定,疫情期间,租赁各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合法基础上可就租金等减免进行协商。住房企业与房东就租金减免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不得单方面停止支付房东租金;协商一致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将房东减免的租金全部惠及租客,并在租客应付租金中直接予以体现。上述通知还规定,对违反要求的住房租赁企业,将采取约谈、通报、暂停合同网签备案、移出住房租赁试点企业名单、申报财政扶持资金时酌情扣分等措施进行处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因此从政策的角度出发,长租公寓企业不可单方面要求房东减免租金。

从公平合理这一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合同风险亦不应完全由房东来承担。如果房东与长租公寓企业在合同中明确设置了相应的处理条款,可按具体条款执行;如果未设置相应条款,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问题三:长租公寓企业单方面拖欠房东房租,且在交租日期十五天后,仍没有交租。房东该如何应对?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并非只要发生拖欠房租的情形就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而需要有一个合理期限。

所以,发生拖欠租金的情况房东应首先核实双方间合同的具体约定,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如果双方间合同未有明确约定的,建议通过书面发函等方式提出主张并给予承租人合理支付期限。若拖欠租金的行为仍无法得到解决,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责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四:在租赁合同解约后,长租公寓企业仍将房东房子租赁出去,从中牟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该如何保证房东的合法权益?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房东与长租公寓企业已解除租赁合同,长租公寓企业擅自出租房屋属于对房东合法所有财产的无权处分行为,房东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长租公寓企业的转租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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