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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套!牟平区人才公寓持续招租中

近日,烟台市牟平区推出100套人才公寓,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单位范围为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范围经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牟平区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夫妻双方工作单位驻地区市无住房的青年人才;已具有牟平区户籍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并与牟平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夫妻双方工作单位驻地区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本人或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本人因违反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配租房源方面,人才公寓位于牟平区东部,房屋面积区间为18平方米至101平方米不等,人才公寓所处小区实行统一物业管理,提供公共保安、保洁、维修、绿化以及多项服务。交通便利,小区门口有公交站点,1小时内即可直达机场、高铁站。小区周边具备成熟的商业配套,为入住员工生活提供便利。

租期及租金方面,人才公寓原则上三年为一个租期,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申请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补助标准在限定配租面积内,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租金的优惠;其他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超出限定配租面积部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执行,不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制冷、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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