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20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002512证券简称:达华智能公告编号:2015-15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特别提示:2015年11月18日,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标中山市德晟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标中山市小榄镇工业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小榄工业公司”)持有的中山市德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晟租赁”)75%股权的事项,以人民币1,998.1755万元的底价竞标该股权,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标情况确定总体竞标金额,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按照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规定提交竞标材料,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 2、此次竞标德晟租赁股权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若公司竞拍成功,将持有德晟租赁75%股权,公司将成为德晟租赁的第一大 股东、控股股东,德晟租赁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一、概述 2015年10月23日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挂出“中山市德晟融资 租赁75%股权转让项目”,经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批准,小榄工业公司拟将其持有 的德晟租赁75%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998.1755万元。(详情 请见: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 金融租赁公司是为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 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融机构。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为进一步启动商业 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试点工作,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借此进入融 资租赁行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参与此次竞标,以挂 牌价格为底价竞标该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标情况确定 总体竞标金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规定提交竞标 材料,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此次竞标德晟租赁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在 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竞标涉及各方的情况介绍 1、转让方情况介绍 转让方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049191 法定代表人:何志明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1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占60%股权,中山市小榄轻工业公司占40% 股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管理辖区内自有资产、 投资办实业、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竞标标的情况介绍 标的方名称:中山市德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400045349 法定代表人:张铨华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华中路118号向明大厦18楼c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股权结构:中山市小榄镇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向明实业有限公 司持有25%股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 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相关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涉及行业许可 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根据中山市花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花审字 [2015]第C024号),截止2015年6月30日,德晟租赁总资产为人民币3,008.90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2,629.3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34 万元。 评估情况:根据中山市中正信德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信评报字[2015]第6008号),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8日,德晟租赁总 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09.0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629.55万元。德晟 租赁75%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1972.16万元。 4、关联关系及其他事项说明 (1)德晟租赁、小榄工业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竞标股权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被查封、冻结、质押等司法情形;老股东已放弃优先认购权。 (3)本次竞标股权不涉及土地置换、国有划拨土地、员工安置等事项。 三、本次竞标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名称:中山市德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5%股权 2、项目编号:150900J0GQ06 3、挂牌价格:人民币1,998.1755万元 4、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0月23日 5、挂牌期满日期:2015年11月19日 6、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7、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8、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后)的受让方承接。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公司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之间 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如为盈利,盈利部分由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享 有,由受让方返还给转让方,如为亏损,亏损部门由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向受让方 补足,但转让价格不作调整。 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查 看。 四、公司竞标意向 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底价竞标小榄工业公司持有的德晟租赁75%股权,公司拟取 得德晟租赁75%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标情况确定总体竞 标金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规定提交竞标材料, 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五、竞标股权的资金来源 六、本次竞标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战略为搭建以物联网为基础的达华智能生活大平台,具体 可总结为:1)以物联网为支撑,2)支付金融为核心平台,3)OTT为关键入口,4) 协同发展智慧城市,5)打造完整的智能生活金融与支付大平台。金融租赁公司是为 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 融机构。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为进一步启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的试点工作,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借此进入融资租赁行业,符合公司 的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之前控股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战略相契合,为企业提 供专业、创新的互联网融资租赁服务,促进公司及德晟租赁的不断发展,本次竞标 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竞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竞 标德晟租赁75%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 次竞标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况,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本次竞标是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竞标,在各方 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本 次参与竞标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此次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公司参与竞标德晟租赁股权的事项。 八、风险提示 由于此次小榄工业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德晟租赁75%股权的事宜是对市场公开招 标,公司能否中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