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警方持续加大违规出租房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出租房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查处房屋出租人不履行管理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肃社会面治安环境。 案例警示1: 2024年4月3日,房山分局良乡派出所在辖区小营村检查时发现一出租房屋被用于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经查,房屋出租人郑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身份信息,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致使房屋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责令郑某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行政罚款。 案例警示2: 2024年4月4日,房山分局广阳派出所在辖区葫芦垡村一出租房屋内抓获多名违法人员。经查,出租人刘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身份信息,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致使房屋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刘某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行政罚款。 法规提示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房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